盛通股份: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
发布时间:2023-04-24 23:05:47 来源:证券之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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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
 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

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:

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,结合公司规模、行业特点、风险特征等

因素,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。公司报告期由内

部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,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。公司现有的

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,公司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备

的控制制度体系,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、监督作用,促进公

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、有序、高效运行。

露等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方面均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,并得

到严格执行。

行及监督充分有效。

圳证券交易所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。

  综上所述,监事会认为,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、真实、

准确,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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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监 事 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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